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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21Y/202508-00005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牯牛降客运索道项目双龙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审核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牯牛降客运索道项目双龙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审核意见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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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石台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牯牛降客运索道项目双龙桥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的的函》及其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石台县境内建设牯牛降客运索道项目双龙桥工程。拟建双龙桥位于石台县大演牯牛降双龙谷景区内,跨越大演溪河,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夹角为90°,桥墩轴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平行。桥梁全长41.5m,桥宽8.0m,桥跨布置采用1-30m钢筋砼板拱桥,桥台采用扩基U型。两端桥梁路面设计高程分别为231.135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和232.80m,桥梁拱底最低高程为225.57m,左岸桥台坐标为X=3329382.8147Y=547282.8608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右岸桥台坐标为X=3329406.7339Y=547307.9917

基本同意《报告》中所采用的防洪标准以及水文、冲刷、堤防渗透稳定影响等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小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的不利影响。

五、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工程实施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汛期不得阻碍原有河道行洪,要服从属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确保人身、财产和设施的安全。

六、你公司应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汛期施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应编制切实可行的度汛应急预案,报县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公司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恢复原有行洪能力。

、工程竣工验收时,你公司应及时通知我局参加涉河部分专项验收,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逾期未使用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要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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