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体函〔2018〕48 号
关于印发《石台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学校、示范幼儿园:
现将《石台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4月12日
石台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
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
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
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石台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
件应急处置预案》。
2.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
有效控制;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3.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指挥和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
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各股室及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密切配
合。
二、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报告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
向县教体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
消防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
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
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
3.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市教育局
和县政府报告。县教体局在第一时间内派员到达事故现场,指
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
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
步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已
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应当迅速、准确。最先发现或接到发
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乡镇政
府和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报告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
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
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县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报告联系电话:6026461、
6021001。
三、突发公共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一)火灾事故
1.学校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如果火势失控,要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告知发生火灾
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
在第一时间向县教体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
2.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救人和灭
火工作,在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做
好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3.立即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
危害。
4.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抢救受伤人员。
5.及时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
财产的安全。
6.妥善解决受灾师生的安居问题。
(二)校舍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设立警示牌和隔离栏,以免
师生接近造成伤害。
2.校内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立即予以拆除。B、C级危
房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
3.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要
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
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
4.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对受伤师生及时组织抢救,对受
困人员积极组织解救。同时,对事故现场予以封闭。
(三)学生溺水事故
1.学校应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河游泳、
戏水。
2.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
校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
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
情况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教体局。
3.在现场的学校负责人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
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
救落水者。
4.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
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
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
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
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四)拥挤踩踏事故
1.学校要重视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及时排查拥挤
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
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县教体局和当
地乡镇政府报告。
3.学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
现场指挥,控制局势,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
伤者进行人口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并尽快将受伤师生
送往医院抢救,同时请求当地政府予以援助。
(五)危险品污染事故
1.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
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教体局和有关
部门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
2.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
险品污染事故,要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进行
紧急处置。
3.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
校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
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4.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
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六)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
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
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县教体局和当地乡
镇政府报告。
2.事故现场要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
制肇事人,积极寻找证人。
3.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七)大型群体活动
1.学校举行文化、体育、集会以及外出参观考察等大型群
体活动,必须周密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并报教
体局审批备案。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时通讯联络工作,定时清点人数,
保持信息联络畅通。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
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卫生医疗部门求助,及
时抢救受伤师生。
4.活动组织者和有关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
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
免继发性灾害。
5.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
指挥,组织疏导,全力抢救受伤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
当地公安机关、当地乡镇政府和上教体局报告,争取各方面的
援助。
(八)校园伤害事件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
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园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
通知有关负责人,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同时报告当地派出
所进行查处。
3.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先应制止、
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4.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报告乡镇政
府和县教体局。
(九)教学实验安全事故
1.若遇触电,应立即关闭电闸,切断电路,再用绝缘物体
将触电者与电线等导体分开。
2.触电者若骤然停止呼吸、心跳,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
急送医院。
3.若一般酸液溅入皮肤,应立即用水冲净,可减轻灼伤;
酸液溅入眼睛,除即用水冲,还应送医院检查救治。
4.使用酒精灯不慎起火,应用毛巾、沙土、衣服覆盖扑灭。
5.烧伤、烫伤均应送医院检查治疗。
四、突发事件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
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
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3.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起继发性伤
害问题,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4.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
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
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的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五、突发事故的善后与恢复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
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
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
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
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
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
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甚至依法处理。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六、附则
1.本预案主要适应于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2.防汛防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按
县教体局制定的应急预案执行。
3.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