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509-00059 | 组配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00023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9-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台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通知》文件精神,下述不动产因原权利人无法联系,且房屋产权已转移,土地使用权应随之转移至现权利人名下,原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使用权类型 |
土地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1 |
王沛宗 朱金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仁里镇和平北路 17号(建行宿舍) 3单元201室 |
341722001111GB00216F00020007 |
划拨 |
住宅用地 |
石国用(房改)第(2000)0486号 |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房屋权利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联系方式:0566-6029576.
公告单位:石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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