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2512-0000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石台县德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级配料及10万立方水稳料加工项目》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石台县德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级配料及10万立方水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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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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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立方级配料及10万立方水稳料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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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丁香镇丁香镇华桥村张家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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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石台县德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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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绿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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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通过租赁土地10000m2,新建厂房和办公室,购置配料机、搅拌机、破碎机、筛分机等机械加工设备30台套,建设1条破碎线、1条水稳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及公辅设施,主要以城市固废(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废石)为原材料,达到年产20万立方级配料及10万立方水稳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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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并采用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二)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颚式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圆锥式破碎机、振动筛均为密闭设备,每台设备均配置布袋除尘器一套,粉尘经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入(DA001)排放;水泥筒仓自带仓顶除尘器;搅拌机配置布袋除尘器一套,搅拌粉尘经密闭收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车辆入口设置自动化喷淋装置一直道路扬尘。厂房密闭,投料口、上料处等位置设置雾化喷淋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 运营期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中表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暂由粪污清运车外运至丁香镇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续石台县城乡污水厂网PPP项目收水管网覆盖本区域时接管收纳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5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污切换阀,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新建,300m3)收集后用作抑尘用水。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风机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布袋收尘、搅拌机结块、沉淀池泥渣等)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废库(新建,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管理,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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