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956-7/201901-00008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矶滩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矶滩乡2018年决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1-11 | |
生效日期: | 2019-01-11 | 废止日期: |
2018年我乡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夯实财源基础,狠抓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较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进步。
我乡共完成财政收入401万元,占县下达任务(调减后)400万元的100.3% 。
乡镇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88元,转移性收入127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2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521万元),实际可用财力1459.4万元。本年一般预算支出合计1459.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财政支出共完成1459.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2.5万元(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55.9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35.5万元,统计抽样调查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6.8万元、抚恤43.7万元、社会福利14.7万元、残疾人事业3.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147.3万元、、其他生活救助2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6万元、医疗保障14.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16.8计划生育机构2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万元;农林水支出455.7万元(农业47.7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7万元、防汛3万元、扶贫支出300万元、对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补助98.3万元);公路等基础设施支出73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7.8万元)。
2018年,我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为圆满实现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依法依规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认真执行《预算法》和《会计法》,贯彻财政法律法规;增强政府调控财政资金的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的收支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管理,优化财政服务。
(二)积极落实惠农政策,保障社会民生。
2018年共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涉农补贴59批次,累计4769人次,金额达498.04万元。切实做到了资金发放规范有序,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发挥“一事一议”效用,改善乡村环境。
2018年度全乡新增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8个,累计投入资金35.6万元,其中财政奖补35.1万元,村民自筹0.5万元(筹资0.5万元),年内项目完工率100%,受益人数1380人 。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集体经济。
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矶滩乡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三年规划》。2018年,矶滩村、高乐村申报石台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逐步展开,其中:矶滩村入股石台天方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参与分红,村集体每年可获得不少于3.5万元的分红收益;高乐村自建村级富硒稻烘干厂项目正在实施中。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支持经济发展。
项目资金管理得到加强,项目资金支出、项目基础资料收集进一步规范。坚持资金管理与项目绩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拨入各类项目资金1893.81万元,拨付1938.46万元,为我乡农村、农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六)强化扶贫资金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2018年我乡共安排扶贫资金655.19万元,支出565.93万元,其中到户产业发展资金112.98万元、教育扶贫资金12.3万元、投资入股资金40万元、工程类项目381.04万元,管理费14.96万元、其他资金4.65万元。
同时,2017年度安排的扶贫资金本年度支出26.61万元,至此2017及以前年度扶贫资金已全部完成支出。
(七)履行财政监督职能,严格村财审查。
为保证2018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财政分局对2014年以来的村级财务进行了专项审查。以各村“两委”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作为审查的重点,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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