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D906001 /202006-00094 | 组配分类: | 招生管理 |
发布机构: | 矶滩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重要!2020年池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出炉!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普通高中不准跨市招生
2
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3
池州一中钱学森班自主招生
4
市域内普通高中不允许借读
5
加强规范招生工作监管
2020年池州市普通高中
招生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工作部署,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三、招生政策要求
一是严格按计划招生。根据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考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规划、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等因素,综合分析初中毕业生生源,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满足新课程改革对走班教学要求等因素,采取自下而上、再由上而下方式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市级统筹,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二是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凡违规招收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四是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五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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