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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61P/201904-00128 组配分类: 相关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发布《石台县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服务清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4-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发布《石台县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服务清单》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4-0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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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石台县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

服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 年)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 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池州市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8〕31 号)、《关于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的通知》(池民福〔2018〕142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石台县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服务清单》,现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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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石台县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服务清单》


                            


                              

石台县民政局

2019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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