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61P/202004-00268 | 组配分类: | 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联合检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养老机构:
根据《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池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近期疫情防控推广安康码使用、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继续针对《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28项指标涉及养老机构运营服务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及9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2.各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落实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情况,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自查与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场所与设施设备素票索证、食品添加剂管理、清洗消毒、饮用水、食品留样、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
3.结合疫情防控检查各养老机构安康码推广使用、进出人员登记、环境卫生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时间:4月20日-5月1日,检查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检查方式:成立由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所有养老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请各乡镇民政所和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县民政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各乡镇要结合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石台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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