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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大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7-10-1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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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县人大、县人大常委会各类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

2.审核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文稿,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负责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有关工作的联络与协调;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4.负责县人大机关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县人大机关的财务财产、接待、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6.组织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7.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催办、督查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8.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要职能

1.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2.参与县人大常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组织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人大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

4.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5.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1.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会议议题和主任会议的安排以及全县阶段性中心工作,开展与农业与农村工作相关的调研;

2.负责与本工委对口单位的联系,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向主任会议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3.承办省人大下发的与本工委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工作;

4.负责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1.根据《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承办常委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审和预算执行的有关具体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对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进行初审;

2.负责起草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决议决定和开展的有关调研材料等文稿;

3.负责与本工委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向主任会议提出有关方面工作的监督意见和建议;

4.承办省人大下发的与本工委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工作;

5.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专题调研任务;

6.负责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1.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

2.负责对本县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工作;办理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和有关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3.转办、督办本县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工委提出的有关申诉、控告、检举;

4.配合做好省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负责全县人大干部的法制培训,县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等有关工作;

5.负责主任会议和县委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1.联系县人大代表和我县选出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承办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的具体工作;

2.承办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培训的具体工作,指导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接待和办理人大代表以及反映代表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3.负责办理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人事选举、任免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

4.转办、交办、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5.承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和市、县人大代表的补选等具体工作;

6.负责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与本工委有关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提出报告;

2.对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常委会审议议案做好准备;

3.对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本工委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和建议;

4.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草拟专题报告,为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5.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围绕相关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提前组织相关调研,提出建议,为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决策提供依据;

6.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处理有关来信来访。

(八)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1.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会议议题和主任会议的安排以及全县阶段性中心工作,开展与教科文卫工作相关的调研;

2.负责与本工委对口县直单位的联系,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向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承办省人大下发的与本工委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工作;

4.了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及问题,为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专题调研任务;

5.负责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能

1.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或建议。

2.检查有关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3.联系与本工委有关县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和掌握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等方面工作情况,为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旅游、侨务、外事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做好具体工作。

4.参加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安排的视察和专题调研,并根据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5.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外事活动,认真做好组团外出考察和涉及侨务、外事的接待工作。

6.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人大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县人大决算和人大研究会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发生增加减少。

纳入县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人大常委会

2

县人大研究会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66.7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66.7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5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和办公楼维修等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75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63万元,占87.5%;项目支出71.12万元,占12.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6.7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66.7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5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和办公楼维修等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7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和办公楼维修等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6.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5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和办公楼维修等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0.4万元,支出决算为56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和办公楼维修等。其中基本支出495.63万元,占87.5%;项目支出71.12万元,占12.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93.9万元,支出决算为41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和办公楼维修等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8.5万元,支出决算数位11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0.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务用车改革后,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0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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