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7.5万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乡镇及帮扶单位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县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相关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5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下乡、调研、帮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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