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事件;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和司法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进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防范处理邪教和有害气功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牵头组织推动政法系统廉政建设;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推动基层法学研究;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政法委机关本级和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三个合署办公及挂靠单位。
三、2014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73.31万元,支出总计173.31万元。
四、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3.3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等其他收入。
五、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17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1万元,占支出59.6%,项目支出70.00万元,占支出40.4%,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支出77.93万元,用于委机关及挂靠、合署办公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1.33万元,用于乡(镇)信访维稳综治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瞭望哨,政法专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基本建设及“六无村居”创建奖励,省“无邪教示范工程”县创建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用于政法委机关及挂靠、合署办公单位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万元,其中: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64万元,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9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3、 医疗卫生支出2.68万元,用于政法委机关及挂靠、合署办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8.83万元 ,用于政法委机关及挂靠、合署办公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1. 石台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石台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3. 石台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 石台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石台县政法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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