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1.50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4.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5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50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算为21.50万元,包括政法委机关本级和三个合署、挂靠办公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4年政法委机关本级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14.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政法机关检查及业务指导,其他市、县政法综治部门来我县参观考察,乡镇综治门到机关办理业务,接待外地客商等人员的餐饮及住宿等支出。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各级规定标准接待,严禁铺张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及合署、挂靠办公单位的下乡检查调研、到省、市相关单位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时的车辆燃油、维修、过路过桥及驾驶员出车补助支出,政法委机关及合署、挂靠办公单位在编车辆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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