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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工委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阅读次数: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县直工委 发布时间:2014-09-1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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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办《中共石台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属和人员编制方案》(石办秘[2002]61号)文件规定,县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是:

1)领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订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县委对县直单位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领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3)指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县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指导县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干部按管理权限报批。

  (7)领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8)领导县直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负责县直人民武装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直机关工委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为零。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54.8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9.03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25.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开展、党建调研、效能建设、党章知识竞赛等活动的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10.0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0.05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1.7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70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5.2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5.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县直工委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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