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工委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1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是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3年县直机关工委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帮扶村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201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如有安排,请说明购置数),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和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公务、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调研等支出。
附件:县直工委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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