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信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7.4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4.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群众工作部。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6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安排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2015年县信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52批次,413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了14%。增长原因是2015年县信访局去京值班次数增加(9.3阅兵、十八届五中全会等),公车运行费用相应增加。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县信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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