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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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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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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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7.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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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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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41.5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 万元,下降1.1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2018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78 %,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与 2017 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与 2017 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两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