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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阅读次数: 作者:县法院 信息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8-04-1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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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7.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41.5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  万元,下降1.1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2018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78 %,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与 2017 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与 2017 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两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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