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池州 石台县 > 石台县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公开 > 县检察院 > 三公经费

县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阅读次数: 作者:舒嘉 信息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03-23 16:30
【字体大小:

石台县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16.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6.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检查等公务往来支出。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幅1.2%,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县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相关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