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预算表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16.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6.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检查等公务往来支出。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幅1.2%,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县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相关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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