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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阅读次数: 作者:徐鸿 信息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4-1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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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检察院2018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26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  21.42%,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与 2017 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与 2017 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两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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