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石政办[2002]5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组织建设。
(三)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项目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供销社体制改革,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五)负责本系统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专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
(六)做好茶叶、蚕茧、棉花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
(七)指导、帮助全县供销社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八)监管县级供销社社有资产,对社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仅为县供销社本级决算,没有所属事业单位。
三、石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41万元 。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33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万元,占61.95%;项目支出91.7万元,占38.05%。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1万元
,支出总计24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33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33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石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1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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