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播及广播电、视节目交流;负责自办节目的策划、采制、审查、包装以及播出编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经营及优质安全播出;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09.65万元,支出总计309.65万元,与去年同基本持平。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309.65万元均属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5年决算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0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75万元,占71.9%;项目支出86.9万元,占28.1%。
(四)2015年度财政不可基本支出222.75其中人员经费15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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