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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18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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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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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石政办〔20139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负责做好景区内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组织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建设详细规划和发展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景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四)制定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统一规划、管理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

(六)负责景区对外招商项目策划、编制、洽谈,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景区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县政府授予的行政执法权,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景区规划、建设、土地、环境等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景区营销策划和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宣传,制定营销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市场营销活动。

(九)负责景区爱山、护山宣传教育。

(十)负责景区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局本级

 

 

 

 

 

 

第二部分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7张表格)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37.4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7.4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44.59万元,降低78.06%,主要原因:2018年景区有征地拆迁款项,2019年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23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4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23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7.4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37.4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4.59万元,降低78.06%,主要原因:2018年景区有征地拆迁款项,2019年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4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4.59万元,降低78.06%。主要原因:2018年景区有征地拆迁款项,2019年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4.59万元,降低78.06%。主要原因2018年景区有征地拆迁款项,2019年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9.18万元,占83.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1万元,占7.84%;住房保障(类)支出14.42万元,占6.07%;卫生健康(类)支出5.22万元,占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其中基本支出237.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23,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3万元,比2018年增加49.40万元,增长16.46%,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无此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无重大投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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