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工发〔2017〕51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指示,现对通过核查比对符合医疗救助标准的困难职工程贤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6日到4月1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反馈,联系电话0566-3295969。
医疗救助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状况 |
拟救助金额(元) |
1 |
程贤德 |
男 |
一家三口人,夫妻双方患大病,自费费用大 |
16000 |
石台县总工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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