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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渔!石台严查非法捕捞,举报最高奖500元!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台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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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经营者:

美丽石台是我家,禁渔要靠你我他。全面保护野生鱼类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民参与、从我做起。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保护“野生鱼类”,从我做起

广大居民朋友、经营者要从石台发展的最根本利益出发,自觉参与到禁渔行动中来,从我做起。在禁渔期间,不参与捕捞、运输、交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不参与销售非法捕捞工具、违禁钓具;主动制止身边非法交易水生野生动物行为;主动摒弃涉及“江鲜、野生”等字样的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生态环保氛围。

二、争当“禁渔”宣传员,从我做起

广大居民朋友、经营者要落实《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秋浦河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争当“禁渔”宣传员。要借助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积极向家人、朋友、工作对象宣传禁渔政策,自觉抵制一切非法行为,做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桌上不吃”,养成科学健康、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

三、争当“禁渔”监督员,从我做起

广大居民朋友、经营者要主动监督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在禁渔期内,当您发现违法捕捞、交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请及时拨打6020806、110、12315进行举报,积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一经查处属实,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执法文书为奖励的主要依据,每起非法捕捞行政案件(一般程序)奖励举报者200元,每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奖励举报者500元。

实行一案一奖制,同一起非法捕捞活动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部门受理举报时间为准;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举报人应在受理部门告知其领取举报奖励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金,举报者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举报奖励金的,视为放弃,对举报者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同饮一域碧水,共担一份责任。作为美丽石台的建设者和主人翁,禁渔行动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积极贡献!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台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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