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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9:51 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石台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责任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办立足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信息,加强解读回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3条。开设 “经济发展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围绕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建设环境等方面发布相关信息68条。同时,注重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疫情防控、稳岗就业、养老服务等领域公开力度。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0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三审”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初审、审核、审发的流程,从各环节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严谨性及时性。

2.强化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常态化开展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及时予以删除、技术性遮挡或隐藏,以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发挥政府公报作用。全年共编发政府公报2期,提供word和pdf下载服务。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和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查阅点,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检索和浏览政府信息。

2.加强新媒体运营和监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政府声音,紧贴群众需求。2022年,“石台县人民政府发布”微博更新61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764篇图文。

(五)监督保障。

1.注重培训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学习省、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挖掘亮点信息。组织召开4次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传达上级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参与人数达200余人次。

2.强化督查考核。把日常读网检查结果、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工作落实,持续跟踪问效,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和上级反馈问题,逐项对照,查缺补漏,按时高质完成整改工作。

2022年,我办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09

 1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足,发布信息过于单一,整体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策全流程公开存在发布不规范、要素不全、解读不到位的情况。三是与公众、企业沟通互动机制不够健全。

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多渠道公开方式。从公开信息数量向公开内容质量提升转变。利用好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政策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优化解读内容。三是加强与公众、企业互动交流,积极向其征集意见、建议,以“为民、便民、利民”为落脚点,增强政企联动,助企纾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探索新媒体解读模式。拓展内容展现形式,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互联共享。依托“石台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维护好 “‘石’话‘石’说”专栏,紧盯群众、企业需求和关切,积极解答和回应诉求。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线上、线下共发力,线上公开县直27家单位政策咨询电话,线下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放“政策咨询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政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