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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 来源:石台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石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28日成立)。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石台县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东路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9326,邮箱:498883063@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加强权力配置及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按照规定格式更新完善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制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通过加强培训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等要素。

2、围绕脱贫攻坚,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从政策解读、执行情况、取得成效三个方面发布信息按月发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公示等专栏,将医保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

3、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公开。我局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政策落实和服务信息公开,重点解决百姓就医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保持医保基金专项治理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4、围绕突发事件,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根据中央、省、市及县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我局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发布有关信息;针对有关本部门业务舆情热点问题及时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医保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县医疗保障局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县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机构改革组建成立后,积极与县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科室对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单位基本信息、政策法规、基金使用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及时地上传到政务信息公开栏。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医保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3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二)改进情况:组织干职工学习新修订《条例》内容,将单位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内容主体责任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