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曙光东路88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1022、25986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扎实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切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内容发布目录中设置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精准脱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部门预决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40项二级目录,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13项二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8条,其中政策法规1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0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4条、财政资金27条、监督保障121条、政策解读25条,基本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覆盖。
2.继续推进专项信息公开
推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加强本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和公开的要求,对本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等专项预算及支出情况予以公开,细化项目预算管控;同时,还要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执行、革命老区专项资金、临时物价补贴等财政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规范性信息公开。我局推进依法行政重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专项资金等规范性信息的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我局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县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和有关授权,重点公开退役军人事务方面内容。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2020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密切关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动态,紧跟县政府信息公开步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度任务和公开责任,加快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我县高效落实。二是根据国家、省、市基层“两化”建设要求,明确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具体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各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规范版面编排,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作开展情况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局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具体抓落实。二是始终将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规范性作为“生命线”,健全完善并发布审核、保密审查、涉及“三安全一稳定”信息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领域未出现涉密、意识形态领域、个人隐私等问题信息。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4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仍需继续深化和推进。二是有些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完善,政府信息更新、维护不够及时。三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我局政务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知识培训,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三是加强基础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