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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来源:石台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

石台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1年1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仙寓路17号,电话:0566-6029181,邮箱:stxfpb@126.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各上级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扶贫领域、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总结、政策解读、部门动态等信息255条,点击量为26763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继续优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安排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机构全、目标清、责任实;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局各股室业务内容紧密结合,要求专员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督办催办,狠抓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石台县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石台县乡村振兴局依申请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失信、失实;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答复;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内涵,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栏目更新维护。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优化完善门户网站具体栏目,保证网站设置更加科学,职权、分类更加明确,涵盖内容更加全面,运行环境更加稳定、安全                          

二是结合乡村振兴部门具体业务,围绕项目管理、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社会帮扶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透明公开。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加大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明确主要任务和节点目标,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执行业务培训计划,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机构职能变化,2021年6月份由石台县扶贫开发局转为石台县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平台上相应栏目和子栏目需要进行调整;二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和数量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探索。积极学习,主动了解周边县区、其他市县有关乡村振兴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借鉴好的做法,完善政务平台相关栏目及内容。

2、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3提高宣传水平。在保持现有栏目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的同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让可公开内容一目了然,科学高效的回答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