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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31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石台县仁里镇黎明路116号,电话:0566-6026842,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重视指导下,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工作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及时”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反馈,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条,其中城市综合执法信息7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10条,规范计划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9条,机构领导与设置信息3条,人事任免类信息5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35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财政专项资金类信息4条,政策解读信息13条,回应关切23条,监督保障公开信息14条,其他信息合计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了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我局着力抓好政务公开相关平台的维护工作。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栏目信息,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审核、修正,并及时予以公开。二是开展政务平台巡查,定期对涉及我局政务平台相关的信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补差补缺,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三是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处理工作。针对石台县“12319”城管热线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制,做好线上线下和“互联网+”的服务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监督保障。

1、组织领导情况。及时调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按照各科室(单位)职能对发布的信息内容、更新周期和责任人进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制度建设情况。严格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三审制度”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基本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安全、有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增强本单位职工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学习《新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解读,图片、图表解读较少,缺少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二是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常态化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做到备案、清理、发布及时规范;二是标准化推进政策解读,丰富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三是规范化加强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