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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 来源:石台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石台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曙光东路88号石台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66-6029326,邮箱:116586985@qq.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广大就医人群需求,全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1条,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部门动态、监督保障等项目内容,访问点击量达24800余次。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9条,有效地解读了医保政策的出台背景、政策享受人群、获得方式等人群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2021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依照新修订的《条例》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

今年我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共设置24个公开栏目,11个重点领域类栏目。由局办公室对公开平台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更新公开信息,及时公布最新政策法规,基本做到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持续抓好整改。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三是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要继续跟进。对广大群众关心的医保报销待遇等政策的解读还要进一步细化,做到通俗易懂,一看就明;三是创新意识有待提高。在政策宣传、文件解读等方面仅停留在文字说明上,缺乏漫话、图片等创新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自主学习力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相关股室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定期开展工作例会,集中学习《条例》,研究部署当前公开重点内容,积极落实工作实效;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等方式,有的放矢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程度,扩大群众的知晓范围,切实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算得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