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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23 来源:石台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提升行动,巩固公开成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主动信息公开。结合12345热线(咨询件)咨询内容、医保筹资等工作,主动公开参保群众关心的医保报销政策、异地就医、慢性病网上申报流程等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访问点击量达16700余次。其中,财政预决算4条,社会救助14条,政策法规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7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3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0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37条,其他类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股室共同参与。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流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

(五)监督保障。

强化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县政府办提供的反馈中,将问题整合到台账中进行动态管理,并密切跟进推动整改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我局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医保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现有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热点政策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形式,使政策解读内容通俗易懂。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