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曙光西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邮编:245100,电话:0566-3295966,传真:0566-60228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3869条,不断深化拓展公开内容,为群众和企业答疑解惑,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重点做好疫情防控、财政资金、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领域信息公开。开设“石台县规划蓝图专题”,按照“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五个类别进行公开,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72条。年初制定我县在线访谈及新闻发布会计划,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在线访谈及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3期,新闻发布会1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全县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强化与司法等部门协同办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对其中依法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申请人所指定方式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相关联。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策文件库”将规范性文件统一集中展示,便于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将“政策文件库”搬到皖事通平台,进一步扩大群众了解我县政策的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新媒体运维管理。严格我县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程序,对全县新媒体做到统一集中管理。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微信微博,主动回应网友留言,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强化错敏字监管。信息发布前利用网站自带的检查错敏字功能对全文进行监测,从源头处把好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考核。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分季度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测评,并针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同时,开展多种业务培训模式,不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体系的一部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我县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0 | 3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3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319 | ||
行政强制 | 96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45.873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我县各乡镇各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的现象。相比较其他业务性的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投入的精力较少,缺乏深入的调研了解、分析研判,日常更新发布量较少,发布质量不高。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升。与群众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缺少专家解读。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对后进单位适时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借助新媒体创新解读形式。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改进公开形式,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解读,采用数字化、图文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解读好政府重大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信息公开创新做法。一是公开内容科学化。将今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增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咨询了解政策文件。开设“双招双引”专栏,主动发布省市县招商及人才政策,及时更新我县招商动态,共发布相关信息59条。二是公开形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皖事通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县人社局与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合作,推出“人社政策小课堂”,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政策解读10篇。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三是政策咨询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在政府官网提供政策解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在服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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