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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D906001 /202012-00044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矶滩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8
废止日期: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发布时间:2020-12-18 09:10 来源:矶滩乡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中考加分,分别按照《池州市教体局池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基〔2015〕140号)、《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教体局关于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政策性加分事项的通知》(池公办〔2018〕639号)、《池州市教体局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池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池教体基〔2019〕20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