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中小学残疾学生和
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池州市教育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池州市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实施方案》(池教办〔2017〕218号)、中共石台县委办公室、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办发〔2016〕74号),现就做好我县义教、普高、中职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父或母是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学生生活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加强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困难生活补助。
二、补助对象
在我县学校就读、遵纪守法的持有残疾证残疾学生;在我县中小学就读的经济困难的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家庭学生。
三、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残疾学生或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学校审核,复印件交学校):
1.残疾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的父或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父或母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它困难证明材料(扶贫手册、低保证等)复印件一份。
(二)审批。各学校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申请表》和《学校汇总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审批确定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王国强,0566-6025090;高中阶段:李建跃,0566-6029538。
(三)发放。县财政审核无异议后,由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打卡发放。
附件:
1.2020年石台县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2020年石台县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信息汇总表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3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