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所:
为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对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现将全县残疾人、患大病对象(非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贫困户的数据发给你们(数据表格另发),请各地进行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请各地于2020年9月底将落实情况上报县民政局。
附件:《石台县困难群众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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