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721号,皖财建〔2020〕755号),结合各乡镇上报的灾情数据,县应急管理局提出了资金分配方案,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万元(具体数额见附表)。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今年度汛排危除险、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各乡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指导,压紧压实责任,集中精力、人力全力投入抗灾救灾,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附件: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石台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2日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 镇
应下达
资金 (万元)
石财建〔2020〕187号预
下达资金 (万元)
本次
下达
1
仁里镇
15
2
七都镇
30
18
12
3
横渡镇
23
5
4
小河镇
20
14
6
仙寓镇
10
合 计
100
6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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