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农村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3 15:27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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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秘电〔2020〕1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学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对全县农村学校教学和生活用房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危旧校舍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不漏一校,不少一舍,确保学校校舍合格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农村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立常
副组长:郑济权
成 员:王国强 陈俊新 李大满 左天亮
由项目办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学校房屋安全排查整改工作,规财股做好协助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标本兼治的原则,动态掌握全县农村学校(幼儿园)范围内房屋安全状况,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危房进行限期治理,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农村学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摸底排查
各校在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前期未进行专项排查的学校房屋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重点对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学生宿舍、教工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食堂、卫生间等房屋及临时建筑进行排查,各中心学校要对闲置校舍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内容
排查主要内容是:房屋的承重墙体、梁、板、柱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或变形,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变形,房屋是否有明显倾斜;房屋改造维修是否涉及基础、梁、柱、楼板、墙体等承重结构变动。排查工作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技术专家或专业技术机构参与房屋安全排查工作。
(三)排查时间
1.学校自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各农村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有产权的危旧校舍自查,没有产权的校舍要与产权单位办理交割手续,做好移交工作。保障排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做好排查记录(文字、影像资料),并根据校舍安全隐患程度和改造难度提出初步整改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能立即完成整治的不得继续使用的,必要时采取疏散(迁移)人员、封闭等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各校12月31日前将自查结果上报县教体局。
2.全县排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局农村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校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学校、幼儿园危旧房屋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并根据校舍危旧情况和改造难度,提出合理整改意见。
3、全面整改(2021年6 月 1 日至 8月 31 日)。按照整改方案,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危旧校舍整改工作,对学校存在的消防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电线路等比较容易整改的安全隐患,学校安排自行整改。D 级危房的治理采取立即整体拆除方式,C 级危房一般采取维修加固处理方式。对需拆除重建等工程量大、改造难度大的改造工程,由县局统筹安排资金处理。
4.总结验收。县局农村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农村学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各校完善整治台账资料,学校以房屋安全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房屋安全档案(文字、影像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校舍及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校舍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排查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安排专人负责,校长坚持统筹调度。
(二)扎实推进整改。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使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成为学校常态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局领导小组对各校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工作敷衍塞责、排查不实、拖延整改,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的,将严肃问责。
(三)落实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行校舍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提高学校校舍防震减灾能力,确保所有校舍安全达标。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