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台县安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池州市安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县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石台县安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 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继续坚持“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加快最美山乡建设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组织“铸安”宣传队深入各乡镇、各景区管理中心、各行业领域加强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推动《石台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池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组织好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培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县属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加强对改革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发挥驻石企业和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境外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专项整治,筑牢安全生产防控体系
5.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督促加油站点、燃气经营等企业强化落实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所安全管理,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公路桥梁、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按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措施。强化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责任单位:小河镇人民政府)
7.强化火灾风险防控。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文旅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
8.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以房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
9.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深刻汲取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开展挂靠车辆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非法营运等特别是异地挂靠、异地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打击现行、压缩空间、控制势头、综合治理,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道路桥梁、道口安全管理,提升道路桥梁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城区重点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限期清除影响视线、阻拦人行通道的地名牌、广告牌、通信设施和高压电杆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安广网络公司、仁里镇人民政府等)。
10.强化城市道路塌陷隐患综合治理。部署推动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对湿陷性黄土区域道路路基加强排水,采取拦截、防渗漏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
11.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强化工贸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电力、燃气、旅游、农机、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等)。深化农机、公路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发改委等)。
四、构建完善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2.执法服务并重。区分企业安全条件,实施差异化监管和专项执法,确保重点企业、重要区域和重大风险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13.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工作,切实有效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事故原因深度分析,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加大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1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政府充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落实资金装备保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组织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大力推广先进技术装备。推进智能安全设备的应用,最大限度防止人员伤亡。按照市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指挥调度、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系统建设部署,积极推进县级层面各项工作。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智慧消防”等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以及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
16.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防控制度。持续宣贯《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督促企业一线员工以“零容忍”标准履职尽责,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无缝对接、运转高效的工作闭环,把隐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安责险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的制度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大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
18.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县乡共建、政企共建等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以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深入开展消防实战演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管理使用,定期对政府专职队、企业兼职队和单位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指导,建立完善联动机制。谋划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紧急征用和奖励补偿办法。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应急力量技能比武。建立吸纳优秀人才加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六、打好安全生产改革收官战,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开局篇
19.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大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 2020 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20.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地下管网、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查缺补漏,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行政执法局等,仁里镇人民政府)
21.谋划全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谋划制定《石台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 2020 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