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15:47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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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指挥中心):
现将《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方案要求,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积极配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
抄送: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阜阳市颍上县“3·23”较大火灾事故和我市近期发生的2起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石政办秘〔2020〕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原生态最美山乡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1日—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查手续。检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办理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等消防手续。
(二)查违章。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泡沫夹芯板房、是否存在场所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等现象。
(三)查硬件设施。检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设施。
(四)查软件台账。检查单位防火巡查、设施维保等软件台账是否齐全,检查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开展,相关台账是否留存。
(五)查责任落实。检查单位是否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推广应用智慧消防、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确保易燃易爆单位建筑耐火等级、泄压面积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及灭火器材配备到位,确保易燃易爆单位员工会使用灭火器材,确保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完好有效,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采取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重点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消防安全不合格且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关停,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
(二)开展“三个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1.配合开展好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专项督查。
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2019年已经整改销案的1处市、县两级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督查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防止重大火灾隐患反弹。对2020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专班,指导整改销案工作,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
2.深入推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等5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领域加强检查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综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3.配合开展小微企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九小场所”等开展排查,重点针对场所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储存、住宿等“多合一”现象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同志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小组。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走过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乡镇协调配合,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对查出的隐患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刚性措施,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20日前报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