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所、养老机构:
现将池州市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池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民福〔2020〕1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池州市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池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民福〔2020〕102号)
石台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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