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
县应急管理局:
收悉《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194号),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项目。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石台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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