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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88F/202101-00011 组配分类: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发布机构: 石台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1
废止日期:
2020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01-11 10:27 来源:石台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石台县审计局对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石台县2019年“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管理和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2019年,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四好农村路”50条74.41公里,截止审计日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资金已全部到位。同时,实施伍石路隐患治理、小河镇莘田村道路沥青硬化和狮莘路沥青硬化项目3个养护工程,全部完工验收。为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出台了《石台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石台县2019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考评检查方案》。为落实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100万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每公里1000元标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拨付至乡镇政府,用于乡村道养护。

(二)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管理发放情况

2019年,石台县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孤儿救助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述救助资金由县民政局负责审定,实行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2019年石台县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累计发放3210.00万元。聚焦兜底保障,制订了石台县《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累计发放价格补贴资金170多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未落实到位。

二是乡村道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着:部分乡镇道路养护资金未及时使用;在养护责任未明确、未签订养护工程合同情况下,部分乡镇将养护资金安排各村委会或以奖代补形式拨付村委会。

(二)社会兜底保障资金方面

延伸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存在五保对象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现象。

上述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落实,规范养护资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县民政局督促相关乡镇对五保对象重复享受困残生活补贴资金予以收回,原渠道退回县财政。

目前,“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方面问题正在整改中,社会兜底保障资金发放中重复享受补贴问题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审计问题的整改,督促审计意见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