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驻石各单位:
近期我市贵池区相继发生四起生产安全事故,分别为2020年12月28日,墩上街道茅坦村青通河庆丰跃进段防洪治理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0年12月30日,贵池高新区池州市永泽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1年1月15日,贵池高新区江苏蓝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粉矿堆场大棚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2021年1月24日,墩上街道池州市睿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钢构大棚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池区近期连续4起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池安办〔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县发生。临近年关,各地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生产安全形势研判,深入开展安全生产“1+9+N”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应急值守,确保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文件传达至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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