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品目
编码
适用范围
备注
货物类
除车辆、网上商城采购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30万元
1
服务器
A02010103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网上商城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4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1
5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2
6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104
7
液晶显示器
A0201060401
8
扫描仪
A0201060901
9
基础软件
A02010801
其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10
信息安全软件
A02010805
其中杀毒软件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11
复印机
A020201
12
投影仪
A020202
13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14
LED显示屏
A020207
15
触控一体机
A020208
16
碎纸机
A02021101
17
乘用车
A020305
18
客车
A020306
19
专用车辆
A020307
20
电梯
A02051228
与工程建设无关的电梯
21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22
空调机
A0206180203
23
家具用具
A06
24
复印纸
A090101
驻肥单位
25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2
26
被服装具
A0703
27
图书
A0501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馆藏图书等,不含邮局订阅的报纸、期刊
服务类
除定点采购外,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
28
互联网接入服务
C030102
29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1
定点采购
30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
31
印刷服务
C081401
本单位文印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不包括出版服务)
32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33
机动车保险服务
C15040201
34
云计算服务
35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0403
车辆租赁实行定点采购
36
展览服务
C0602
37
审计服务
C0803
38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C0805
工程类
单项采购预算满100万元
39
装修工程
B07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40
修缮工程
B08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注:
①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②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各市、县(区)遵照执行;
③表中所列品目及编码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的有关内容;
④表中备注网上商城、定点采购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应当委托集采机构办理采购事宜。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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