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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88F/202104-00006 组配分类: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发布机构: 石台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石台县2021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1
废止日期:
石台县2021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09:18 来源:石台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石台县审计局对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石台县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石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34亿元,支出0.32亿元。全年共阶段性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0.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73亿元,支出0.6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2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13.6%;人均财政补助5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5.7%。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截至2020年底,石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0.97万人,实际缴费人数0.68万人,在职退休比为2.31,同比下降4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29万人,比上年增加0.7%,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

(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情况。

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少报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

2020年,石台县4家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少报缴费基数,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9.43万元,个人少缴医疗保险费2.58万元,涉及0.0126万人(审计期间已全部补缴)

建议县医保局联合县人社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保缴费稽核工作。

(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按病种付费结算项目少。

2020年,根据《石台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县域内医院按单病种付费种类164种,而石台县仅按单病种68种付费,结算金额577.75万元,仅占医保基金结算总额的23.47%。

建议县医保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职工医疗保险死亡人员未注销医保卡。

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中已死亡人员6人,合计医保卡余额0.44万元未进行继承注销处理。

2.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限制用药。

2020年,石台县康平医院、七都中心卫生院、丁香卫生院等为一级医疗机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如参麦注射液、丹参滴注液、茵栀黄注射液、脉络宁注射液,涉及27人,金额0.45万元。

3.患者出入院或住院期限审批职责未履行到位。

一是2020年同一患者同一病种出入县人民医院天数间隔小于20天,涉及62人次。二是患者住院天数超过20天,涉及住院人次92人次,其中县人民医院80人次、县康平医院8人次、县中医院4人次,上述均未经县医保局审批。

建议一是县医保局按规定及时注销职工医疗保险死亡人员医保卡;二是县医保局、卫健委按照《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对规定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要制定审核支付细则,并加强临床依据的核查;三是县医保局进一步加强稽查力度,严格履行患者出入院或住院期限审批职责,杜绝不合理、不必要的住院,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社会兜底保障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县交通局对各乡镇道路专管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制度,督促乡镇根据相应制度规范使用养护资金;县民政局已全部追缴重复享受资金。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向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在审计整改时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继续跟踪审计问题的整改,督促审计意见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