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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9XU/202108-00077 组配分类: 分配标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名称: 石台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20
废止日期:
石台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20 11:24 来源:石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费标准: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生·年;取暖费25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