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军 委员:
您提出的“限制重型货车及农用车如爬山虎等在县城之内行驶”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重型货车、农用车等车辆在城区无序行驶,确实影响了城区百姓生活和出行,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2020年12月2日,我局印发“关于石台县老城区货车禁行的通告”,依托电子监控设备在老城区实施大货车限制通行,限行车辆包括中型及以上货车(含农机号牌货车、渣土车),因生产经营和其它需要必须驶入的限行车辆,需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同意,办理《通行证》后方可驶入,并限制行驶路段和通行时间,避开上下班和学生上放学高峰,强化交通安全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管大队 602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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