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度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强养犬管理的建议》(19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1日颁布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养犬行为、严格依法管理等问题。
石台县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石台县实施<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县公安局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严格依《方案》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一、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了《致养犬市民朋友一封信》,通过自媒体、电视台公众号等途径集中推送了《致养犬市民朋友一封信》,公安特警、行政执法局巡逻车辆在日常工作中滚动播放《致养犬市民朋友一封信》音频,强化宣传效果。
二、规范养犬行为。严格依《方案》要求,集中开展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无主犬收治工作,共收治流浪犬、无主犬26只,同时积极教育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78人次,管理成效明显。
三、严格依法管理。犬类管理领导小组16个成员单位认真履责,信息共享,强化协调联动配合,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开出不文明养犬限期整改书12份。
联系单位及电话:治安大队 60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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