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王送代表:
您在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交的议案:《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几点建议》(第30号),反映了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上存在三个方面问题并提出四点建议,您所提出的问题切中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的要害,直指问题核心和薄弱环节;提出的建议中肯且符合我县实际,彰显了为民情怀,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完全符合现阶段“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国家政策要求,并为我县农村饮水工作提出了很好思路。为此我局组织安饮办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该提案,并将逐步落实到今后的安饮工作中。针对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思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针对“全县8个乡镇78个乡镇村489个农村饮水点,点多面广,扎乱分散”的现状,我局修编了安饮工作的“十四五”规划,高标准、规模化的设计和建设是下步农饮工作的重点方向,我局于2020年5月牵头实施新建七都、大演、仙寓、丁香四座规模化集中水厂,已于春节前开始试供水,拟于5月开始正式收费运营。2021年我局再次争取中央债券资金3100万元,启动小河集中供水水厂的建设,并积极谋划县城自来水管网向横渡镇、矶滩乡延伸。通过集中供水水厂的建设和管网的逐步延伸,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农村用水现状,农村饮水将完成“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质的提升。
二、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管理责任。2018年开始我局定期开展农村供水人员技术培训200余人次,并印发农村用水安全宣传手册5000余册;结合“4.12”节水宣传周开展水源保护宣传。加大宣传同时,我局会同卫健部门开展饮水工程水质安全督查,落实按每年每人2元的标准安排饮水工程养护基金,每月进行水质检测,每季度清洗蓄水池,并定期进行通报;2021年五月,针对木耳棒子乱堆、乱弃问题,联合仁里镇及农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支持大户将农业废弃物作为生物有机肥进行综合利用;督促兴石集团就四个集中供水厂水源地划分及保护方案及时报县环保部门审批。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加大对未纳入集中供水范围的偏远、高山地区饮水水源地的保护,4月份安排120余万元资金“对建设较早、运行使用时间较长的饮用水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巩固提升”。并逐步安排资金对水源点的库、塘、堰的清淤,常态化开展周边环境整治,设立水源保护的提示、警示牌,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使群众自觉积极的参与水源保护。
三、加强政策引导、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我县农村饮水现状,县政府已制定《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在农村饮水工程中的责任:环保部门担负水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任务;卫生部门承担水质检测、监测的工作;农业、城建等部门承担农药面源污染管控、环境整治的工作;水利部门是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保障农饮工作正常运转。为此,我局全力推进饮水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合理收取水费是水厂自我维持和发展的根本措施,是落实节水,遏制浪费的有效措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和其他代表们就我县农饮工作发展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是我们今后工作不断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水利局 60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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