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11号,以下称《通报》),市委、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就《通报》作出批示,根据批示精神,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乡镇、各景区管理中心、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报》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青阳盛石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26”有限空间中毒事故、贵池区铜锣湾商场“4.6”较大火灾事故、六安市“5.22”污水处理厂塌方较大事故、淮北市“5.25”市政工程溺水较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管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当前已进入汛期,即将进入盛夏高温季节,雨水、高温天气增多,各类污水管网等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易挥发,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增大。县住建、交通、水利局要对各自负责监管的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摸排,建立监管台账;各乡镇、各景区管理中心要对辖区、景区的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摸排,建立监管台账;县直其他各部门要对部门、下属单位在建或实施的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摸排,建立监管台账;切实履行好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监管职责。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投入责任。要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特殊作业不防护、“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或移送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要坚决责令停建,经整改复核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恢复建设,以严格的监管和执法倒逼企业履职尽责。
三、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防范攻坚行动。根据省、市安全风险防范攻坚行动安排,自即日起至7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各乡镇、各景区管理中心、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近期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县安委会将适时采取县领导包保督导、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各乡镇、各景区管理中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实现整治一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工作目标,以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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