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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1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11 09: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将对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期间将暂停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2021年5月17日0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1年5月31日上午8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办税渠道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大出口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停机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对于5月份需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企业,应预先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在5月16日24时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出口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出口企业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请广大出口企业及时关注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场所通知,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

 感谢广大出口企业长期以来对安徽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出口企业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