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广大出口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停机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对于5月份需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企业,应预先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在5月16日24时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出口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出口企业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请广大出口企业及时关注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场所通知,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
感谢广大出口企业长期以来对安徽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出口企业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0日